问:总法律顾问办公室能帮助我解决个人法律问题吗?

答: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只能向托国立大学的董事提供建议, 管理员, 教师和工作人员在他们的工作课程和范围内行事.

问:我是一所大学的雇员,我认为我受到了性骚扰. 我该怎么办??

A:更多关于性骚扰的信息, 包括提交投诉的信息, 在人力资源网站 性骚扰 .

问:我怎样才能批准并签署合同?

答:所有大学合同必须提交给总法律顾问办公室进行审查和批准. 根据大学的合约管理政策, 只有特定的个人可以签订大学合同. 审查、批准和签署合同的政策和程序见 合同 本网站网页.

问:我想在我打印的一些t恤上使用TSU的标志. 我如何获得许可?

答:获得使用大学徽标的许可的过程在 商标使用许可 网站.

问:我是这所大学的行政人员. 我解雇的一个员工刚刚起诉了我. 我该怎么办??

A:如果你以大学雇员的身份被起诉过,并且收到过传票, 请立即将这些文件转交给总法律顾问办公室,以便我们为您从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获得代理.

 

问:我是一名主管,目前正与一名员工发生纪律问题. 我可以立即解雇这个员工吗?

A:学校的纪律和解雇政策要求系主任, 人力资源, 和法律顾问就适当的惩戒措施达成一致. 具体地说, 终止雇员的行为必须事先得到人力资源部和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批准. 


如果你有其他问题, 随时联系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电话:713-313-7950或发电子邮件至 legalgeneralcounsel@slntw.net